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殷涉嫌賄案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殷有的訴訟權利,并對其進行了訊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指控,殷利用擔任多個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他人財,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