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從小就被診斷為神二級殘疾,父母去世后,一份囑引發了家庭糾紛,讓家里犬不寧。正當他走投無路之際,北京的法律援助給予了他新生活的希。
王先生今年54歲,在10歲時被診斷為神二級殘疾,由于間歇發病,他沒有勞能力。他在北京市朝區的一間50多平米的房子里和父母一起生活。盡管患殘疾,他和妻子一直照顧年邁多病的父母。然而,王先生的父母去世后,家庭生活被打破。他的侄子和大哥堅持認為,所住房子應該按比例分配,而早在多年前,父母已經留下囑,明確指出由于王先生盡孝較多,同時生活困難,房子歸王先生一人所有。然而,大哥和侄子并不認可這份囑,還將他告上法庭。此外,王先生的妻子也患疾病,無法工作,兒還在上學,一家人靠低保補度日。在無奈之下,王先生夫婦只得申請法律援助,市殘聯了解到況后,立刻制定了救助方案,指派合作律師進行幫扶。在一審中,法院認為囑不有法律效力,讓王先生倍力。然而,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建議下,王先生提出了上訴。最終,法院按照囑繼承進行了判決,由王先生繼承整個房屋。
為了加強殘疾人的法律服務工作,司法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的意見》。該文件要求,強化殘疾人法律服務力量,富殘疾人法律服務的容和方式,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助力殘疾人共好生活。文件還提出了11項重點工作任務,包括完善殘疾人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降低殘疾人法律援助門檻、優化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機制、提高殘疾人法律援助質量、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發揮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補充作用等。
這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為殘疾人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援助和保障,有效地維護了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也為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新的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