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鄉縣人民法院洪水人民法庭在化解轄區涉農糾紛時,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總結出一種“中醫診療”化解糾紛法,以“修、外防、治未病”為原則,扣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目標,以系統思維做實“抓前端,治未病”,積極推多元主深度參與糾紛調,努力實現涉農糾紛就地化解在田間地頭。武鄉縣洪水鎮下轄43個行政村、2個社區,人口3萬余人。該鎮地形以山坡為主,以小雜糧、中藥材種植為主,兼發展畜牧和養業,因種養、土地流轉、農產品購銷等引發的涉農糾紛時有發生。為妥善化解涉農糾紛,武鄉縣人民法院洪水人民法庭以系統思維做實“抓前端,治未病”,積極推多元主深度參與糾紛調,就地化解涉農糾紛,法庭95%以上的涉農糾紛通過非訴方式得到妥善解決,為鄉村振興注法治力量。

提升農村工作能力,涉農糾紛多是和老百姓打道,枯燥的法律專業語對于化解糾紛往往收效甚微。法庭干警們主轉換工作思路,在學習糾紛理法律專業知識的同時,研究農村工作技巧,和群眾“拉家常”,利用所學知識解決轄區糾紛,尤其是在農村鄰里糾紛案件化解工作中,提升了化解糾紛的實效。法庭吸納16名司法所退休干部、離任村委黨員干部等鄉賢加人民調解員隊伍。工作中,法庭準確發揮他們威信高、地緣的特點,悉農業生產、了解民的優勢,大力開展戶訴前調解,把法律規則規范宣講融走街串巷的矛盾調、糾紛化解工作中,通過一件解決一片。利用網格員社區的工作便利,將轄區40余名網格員納微信群,以案對接,以案培訓,以案實戰。矛盾初發,法庭干警后臺介網格員訴前調解,提供法律指導和調解技巧支持;矛盾升級,網格員同步參與訴訟調解,反映況,學習調解策略,努力實現發現矛盾早、調糾紛快、化解糾紛實,真正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開展普法宣傳,法庭每月定期開展普法教育,農閑時將普法課堂搬至鄉鎮會議室、村級活室、村民聚集地,農忙時攜帶宣傳資料走進田間地頭、走村鎮集市,通過案例解答、網絡糾偏、現場答疑、發放宣傳冊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告知農戶“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做了法律不保護”,不斷向“治預病”拓展。法庭常態化為鄉鎮干部進行法治授課,傳播法治理念,引導大家在法治框架決策,做好基層管理員。同時,還善用《司法建議書》,明確轄區鄉鎮在開展涉農合作、簽訂涉農合同、推進經濟往時的易發風險點,做好基層服務員。針對涉農糾紛群的特殊和案件的即時,法庭法或在田間地頭,或在農戶家中,遇見矛盾糾紛就地展開現場調解,現場商討解決方案,現場促進雙方握手言和。針對涉農糾紛群的特殊和案件的即時,法庭法或在田間地頭,或在農戶家中,遇見矛盾糾紛就地展開現場調解,現場商討解決方案,現場促進雙方握手言和。法庭與洪水派出所通協調,發揮各自優勢,形合力,建立信息共機制。通過“法+警”調工作模式,定期協同走訪排查,實時掌握農戶、涉農企業訴求,面對可能形訴訟的案件,分析矛盾因,合力、妥善尋求解決辦法,讓涉農糾紛止步于初起階段。在辦理一起涉集土地糾紛案件時,針對村委會存在工作缺陷,鎮政府對村委工作的指導、督促存在不足的問題,制發司法建議書,為基層治理提供了法治支撐。法庭與轄區村民委員會通力合作,常態化解決矛盾糾紛。當前,洪水人民法庭掛牌1家訴訟服務站和3家法工作站,定期下沉到村開展“法律顧問”活,協同社區網格員進行矛盾排查。尤其是每年的春耕、秋收時節,法庭干警們進駐法工作站,及時掌握和化解潛在矛盾,為廣大農戶送去心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