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需要明確哪些事屬于自己的責任,哪些事屬于開發商的責任,哪些事屬于政府相關部門的責任,以及哪些事屬于相關企業的責任。業主自己負責家里的門窗框、門窗把手等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換,以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和業服務合同的簽訂等事宜。開發商負責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如裂寒、防水等。政府相關部門負責指導業主召開業主大會、管理監督業服務、理違章搭建等問題。相關企業負責解決業主家里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電話、網絡等問題。

業公司應當按照業服務合同和相關規范提供業服務,包括提供使用方法、維護要求、注意事項等的書面告知,做好業區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對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進行養護和維修,妥善保管業檔案資料和財務賬冊,聽取業主的意見改進服務,勸阻和制止違法行為,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履行其他法律和合同約定的義務。

業主和業公司的權益依據是業服務合同,如果業公司未履行合同,業主可以要求整改或向法院起訴。但是,業主不能要求業公司承擔業服務合同范圍外的工作,這樣做既侵害了業公司的權益,也增加了業公司的本。因此,業主應當正確理解業費的范圍和業公司的職責,避免將與住房相關的責任都推給業公司,從而緩解業主與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