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雕像事件引發了一場權責之爭,揭開了一連串的大戲序幕!據新京報的報道,這個項目竟然沒有按照規定程序提施工許可證和相關審批手續,而城管執法部門也未能及時進行監管。然而,城管局的相關負責人卻似乎將責任推給住建局!該負責人首先表示,他們并未履行對該城市建筑項目的監管責任。據他所言,城管部門的巡查人員在雕像開工建設時確實發現了問題,并與相關部門進行了通,但這個項目從未向城管局報備所需的批建手續。接著,該負責人的表態突然轉向,聲稱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責任落在住建局上。城管局原本以為雕像建設方一定會全面辦理這些手續,因此在施工手續等問題上未進行多次通。然而,這種說辭明顯有些不妥!難道可以這樣理解:城管局沒有有效監管是由于他們未收到應當接收的手續,而住建局也未按規定向建設方發放手續。城管局未能盡責完全是因為住建局未能履行責任所導致。城管局竟害者?這是企圖轉嫁責任,還是存在其他?我們不得不注意到,這位城管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問題時居然表示“了解到該建筑確為城市打造的地標建筑”。這一點不可忽略,城管局與住建局之間顯然存在復雜的關系,他們之間的互相推有何居心?這些問題不讓我們深思。我們不由得產生更多質疑:這場雕像事件背后存在何種權力斗爭?誰扮演主角,誰是配角?真相是否將被埋藏于僚制的迷霧之中,被遮掩殆盡?無論答案如何,魯山雕像事件無疑已為全民關注的焦點。我們期待真相的揭開,希相關部門能夠徹調查事件的來龍去脈,并給公眾一個公正的代。只有如此,才能還社會以純凈的天空,讓我們重拾對正義、法律公信力及我們所生活社會的信任。不可否認,這個事件越來越有意思,我們希能出更令人震驚的幕,讓大家敬請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