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本質是一種發生在人與人之間的需求置換關系。當世界上只有一個人時,權力是不存在的,因為權力是建立在人際關系之上的。然而,這個人擁有沒有邊界的權力,因為沒有其他人與之形關系。當第二個人出現時,他們之間必然會形某種關系。可能是博弈和制約的關系,也可能是共同需求的關系。在需求的置換過程中,權力逐漸產生。例如,甲和乙彼此不侵犯對方的領域,他們可以通過需求的置換達平衡,甲可以用黃瓜換取乙的香蕉,從而擁有對乙的制裁權。另外,權力還可以通過一方對另一方的使喚權、武力威脅等方式產生。當第三個人出現時,權力的置換過程將再次發生,任何一方讓渡的權力都會轉移到其他人上,從而保證群的生活。在群中,權力的排序可能基于能力值的大小,也可能通過暴力決勝。隨著人數的增多,單純依靠排序無法維持穩定,于是人們商量出一套制度,通過讓渡一部分權力來實現穩定。這套制度也為社會的基礎,公權力的來源。無論是在個人關系還是社會關系中,權力的產生都是基于需求置換的過程。當一個人有求于另一個人時,他將讓渡一部分個人權力給對方。對方則需要付相應的回報,例如庇護、品等。想要獲得權力,就需要滿足他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