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俞敏洪在一次演講中分了他對兩個孩子的思考。他提到,他的兒子大三實習時每天工作18個小時,給他打電話說“太苦了”。俞敏洪告訴兒子:“爸爸的錢和你們沒太大關系,苦也得熬下去……”他鼓勵兒子考慮當公務員,他說:“我的兒子變貪污犯的可能不大,這個非常重要,所以我覺得應該富二代去當公務員”。他指出國家的公務員來源主要有兩類,時代不同不能類比。一類是戰爭年代傳承下來的,這些人作戰勇敢、有謀略,能服眾,班長犧牲了當班長,排長犧牲了當排長。他們轉為國家工作人員后,無論哪里需要他們,他們都會服從命令。另一類是國家需要培養的英,他們考大學,考公務員,家里投大量金錢,今天一個補習班,明天一個奧數賽,結婚了全家三代供房供貨。這兩類人怎麼可能有相同的要求,有相同的為人民群眾服務的能力呢?俞敏洪認可富家子弟去干公務員,但是強調必須扎基礎,不能憑借財力干擾升遷之路。他反對宦子弟干公務員,因為這會讓普通家庭的孩子無路可走。對于這個觀點,我持保留意見。公務員不貪腐是基本要求,就像人要講究禮義廉恥一樣。但僅僅不貪腐還不足以為當公務員的前提。我們的公務員隊伍仍然是非常優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