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貸款公司申請巨額借款,其中2500萬元是以該企業3名員工個人名義申請。由于企業無法償還借款,貸款公司起訴后,法院判令3名員工承擔償還責任。面臨巨額債務,3名員工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遼寧省大連市兩級檢察院啟化辦案機制,切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

今年8月,經大連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大連某航小額貸款份有限公司與朱某、侯某輝、程某3起貸款合同糾紛案獲改判,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認定還款主應為借款企業,改判朱某、侯某輝、程某不承擔2500萬元的巨額債務。

近日,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企業管理,大連市檢察院檢察持續深企業開展普法宣傳。該案揭示了企業在借款過程中存在的制度缺失、監管不力、實踐作不規范等問題。

在該案中,3名員工以個人名義簽署了貸款合同,然而,他們并未與家人商量,就擅自簽下了1000萬的貸款合同。由于企業領導的指示,他們不敢不簽字。然而,貸款合同約定的款項用途與他們的員工份嚴重不符,擔保人和抵押也都是公司的財產,他們并未提供個人財產作擔保。這些疑點引起了檢察機關的注意。

通過調查和核實,檢察機關發現,這些員工并非實際用款人,貸款款項在匯他們的賬戶后立即轉出,用于償還某集團有限公司的欠款。原來,該企業為了保證整貸款合同的生效,委托這些員工以個人名義簽署了貸款合同。

針對這一況,檢察機關提起抗訴,要求法院重新審判并改判責任主為借款企業。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認定企業應承擔債務,而不是員工個人。

該案的辦理過程充分現了檢察機關的一化辦案優勢。大連市檢察院和中山區檢察院協同合作,通過調查核實、查找關鍵證據等方式,查明了真相。此外,大連市兩級檢察機關還通過公開聽證和法律咨詢等方式,加大了法治宣講力度,讓廣大企業員工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通過該案的理,大連市檢察機關不僅改變了責任主,還揭示了企業在借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這對于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