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檢察一年多辛苦地調查取證,如今糾纏我多年的幾起冤枉司都改判了,我終于可以甩掉‘老賴’的帽子,恢復正常生活了。”10月9日,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承辦檢察接到監督申請人李某的來電。李某氣憤地講述了自己被誤認為是一家公司的東兼法定代表人,被迫承擔巨額債務的遭遇。經過檢察的調查核實工作,揭開了這起冤案的真相。

案件起因是江蘇省靖江市某科技公司和寶應縣某電氣公司之間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科技公司購買了一批電纜產品,但未能按時支付貨款。電氣公司將李某作為共同被告追加到了訴訟中,認為李某作為科技公司的唯一東兼法定代表人,應該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李某對此毫不知,他堅稱自己與科技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也從未在相關文件上簽過字。

在調查過程中,檢察發現了科技公司變更登記材料中的簽名,并對其進行了筆跡鑒定。然而,鑒定機構要求提供李某在2018年前后的簽名樣本,而李某本人的簽名樣本十分有限。經過多方努力,承辦檢察最終功獲取了李某的簽名樣本,并經鑒定機構確認,科技公司變更登記材料中的簽名并非李某本人所簽。

此外,承辦檢察還調取了公安機關的筆錄材料,證實了科技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陳某,并且李某與該公司無關。在掌握了鑒定意見書、公安機關筆錄等證據的基礎上,檢察機關向行政審批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建議撤銷科技公司變更東及法定代表人的錯誤登記。

行政審批部門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建議,撤銷了錯誤登記。隨后,寶應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開庭重審此案,并最終撤銷了要求李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判決,改判由陳某以及科技公司法人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在本案辦理期間,李某還陸續收到了幾份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因為科技公司在其他地方也被起訴,要求李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為了讓李某徹底擺“老賴”份,寶應縣檢察院承辦檢察還聯系了李某涉訴地的檢察機關,向他們介紹了本案的況,并提供了相關證據材料,為他們開展監督工作提供了幫助。

通過檢察的努力和調查取證工作,李某功擺了被冒用份的困境,恢復了正常生活。這起案件也彰顯了檢察機關在維護公平正義和保護冤假錯案害人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