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國市檢察院收到了某某送來的一面錦旗,謝檢察們依法辦案,維護了的合法權益,讓真切地到了公平正義。以下是的故事:

2015年5月,某某和李某某辦理了離婚登記。然而,2020年6月,某某發現自己被卷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銀行要求償還借款及利息。某某從未辦理過信用卡或貸款業務,于是向相關部門查詢,才發現在2013年,曾向中國銀行份有限公司寧國支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并在同年4月與該支行簽訂了《信用卡汽車專向分期付款合同》和《信用卡汽車專向分期付款抵押合同》。

一審法院判決支持銀行的訴求,然而某某并不服,向宣城市中級法院提出了再審申請。但是,宣城市中級法院在2021年6月駁回了某某的再審申請。于是,2022年3月,某某向寧國市檢察院提出了監督申請。

寧國市檢察院依法理了該案后,充分運用調查核實權,調閱了相關案件卷宗,審查了相關證據材料,詢問了案件當事人,并前往涉案銀行進行調查核實。通過調查,檢察院發現某某名下的信用卡及相應貸款、合同業務實際是的前夫李某某在婚姻存續期間冒用某某的份信息辦理的,而李某某所持有的某某代理權依據的公證《委托書》是偽造的。目前的證據無法證明某某對這筆貸款和合同有知并表示同意。

2022年6月,寧國市檢察院以原審民事判決中存在法律錯誤為由,依法提請宣城市檢察院抗訴。11月,宣城市檢察院支持了提請抗訴意見,并向宣城市中級法院提出了抗訴。于是,該案啟了再審程序。

經過寧國市法院的再審和宣城市中級法院的二審,該案于2023年撤銷了原判決,并做出了新的判決,認定某某與該銀行之間不存在借款及抵押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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