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婦聯表彰了一批維護婦權益先進集和先進個人,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榮獲其中。樂東法院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院”榮譽稱號,并被評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進集”。該法院近年來在維護婦合法權益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顯著效。

該法院創新建立了“四訪”“五幫”工作機制,針對38名有霸凌、厭學逃學等不良行為的未年人進行了一對一幫教,開展了400余次走訪幫教,幫助這些未年人得到了良好的轉化。此舉得到了時任省委書記沈曉明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廣。同時,樂東法院還積極探索家事審判改革,審結各類家事案件1146件,切實依法保護好婦合法權益。此外,該法院還與縣婦聯共同掛牌立婚姻家庭法治服務中心,建立了法+婦聯干部共同化解糾紛的新模式,用非訴訟方式化解了大批家事糾紛。

在涉刑事審判工作方面,樂東法院設立了年法庭,全面落實“寓教于審,懲教結合”工作方法,審理了多起侵害未年人權益案件,并且對被告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此外,該法院還積極開展了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舉辦了60余場法律講座,發放了8000余份宣傳材料,選派了19名干警擔任法治副校長,并開展了43場法治進校園活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的這些舉措和績為全國維護婦權益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展現了一名人民法的擔當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