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順應時代變化,共同打造輕罪治理系已為檢察機關的當務之急。方燕,作為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律師協會監事長、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回憶起三年前提出的關于健全醉駕治理系的建議,如今到非常欣的建議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聯合支持,于2023年12月18日發布了《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從而進一步統一了執法和司法標準,構建了全方位、立化、多層次的醉駕治理系。這一實踐充分踐行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也是探索構建中國特輕罪治理系的有力舉措。

輕罪治理是我國刑事法治發展的必然趨勢。近年來,我國社會治安和刑事犯罪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導致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增加到超過85%。這意味著輕罪案件為犯罪治理的主要對象。為了適應這一變化,最高檢黨組提出要加強輕罪治理系的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探索。苗生明表示,這需要在實、程序和政策理念上做出相應調整,以確保依法準確把握罪與非罪、違法與犯罪的界限,完善輕微犯罪案件的快速辦理機制和行刑銜接機制,并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最高檢、公安部也聯合印發了《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羈押必要審查、評估工作規定》,明確了對可能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和評估要求。這表明深化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已經為各方的共識。在全國范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率已經相對穩定,為中國特輕罪治理模式的富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各地方,檢察機關也在積極探索適應當地特點的輕罪治理模式。例如,在都,檢察機關組建了簡案專業化辦案團隊,專門負責一類或多類簡案的辦理。在江蘇江立了“一站式”輕罪治理中心,實現了輕罪治理、實踐基地、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的一化。這些地方的功實踐為構建中國特輕罪治理系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借鑒。

此外,深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推刑事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也是檢察機關當前的工作重點。山東省蘭陵縣檢察院的“事心雙解和為貴”刑事檢察辦案機制試點就是一個功的案例,通過司法和調解的有機結合,功化解了一起長期積怨的糾紛。

總的來說,構建中國特輕罪治理系,不僅需要刑罰犯罪,更需要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法治化實質解決。檢察機關將繼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檢察辦案各環節推進矛盾糾紛法治化實質化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這將是中國特輕罪治理系建設的關鍵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