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發布了懸賞執行公告(2023)魯1082執3252號。本案涉及執行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王懿凡之間的借款合同糾紛。據法院查明,被執行人王懿凡現有財產不足以償還生效法院文書確定的全部給付款項,因此申請執行人提出了懸賞執行申請。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法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王懿凡的財產,并特此發布懸賞執行公告。

懸賞執行公告包括被執行人王懿凡的信息,執行依據,執行標的,懸賞舉報人員確定方式及懸賞金額,懸賞公告期間及懸賞金兌付時限,懸賞金的領取條件,不符合領取懸賞金資格的人員,以及舉報電話及聯系人。法院保證對舉報人的份及相應信息保,但在發放懸賞金時需要告知申請執行人。公告發布于2024年1月4日。

在公告期間,如果有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懸賞金將在申請執行人收到法院執行款或辦理完財產抵頂手續后的30日兌付。被執行人王懿凡的信息也被清楚地列出,方便舉報人提供準確的線索。這一公告的發布將有助于執行案件并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