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原本與案件無關的人因與被執行人產生糾紛,沖之下跑到查封房屋拆門、砸窗、潑大便等極端行為,為了對抗執行的“急先鋒”。然而,司法權威是不容挑釁的!他的任行為將會帶來何種后果?我們一起來看看。

白某曾從銀行貸款購買房屋,并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為銀行辦理了抵押登記。后來,白某將該房屋租給了王某用于酒店經營。但由于白某未按期償還貸款,銀行將其訴至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請求白某履行還款義務。法院經審理,判決支持了銀行的訴訟請求。然而判決生效后,白某仍未主履行義務,銀行不得不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了房屋,并通知承租人王某限期騰退搬離。在戶評估時,房屋結構完整,屋裝飾裝修無任何損毀。然而,王某態度曖昧,雖表示不再承租,卻遲遲不肯騰退搬離,并拒絕支付欠付租金,與白某鬧得很不愉快。白某多次告知王某該房屋將被法院拍賣,催其盡快搬離,但這引起了王某的不滿。

為了發泄不滿,王某將大量生活垃圾倒在屋,暴力拆除了房屋防盜門,砸了窗玻璃、便盆、水管等設施,并唆使家人在房屋外墻上潑大便。然而,這一切都被鄰居家的監控視頻拍了下來。看到房屋一片狼藉,白某當即選擇了報警,并向法院反映了有關況。執行干警多方走訪,調取了監控視頻等資料,并現場勘驗房屋損毀況。在厘清來龍去脈后,通知王某到現場接詢問。

一開始,王某態度惡劣,對毀損房屋一事死不承認。然而在干警亮出的鐵證面前,王某終于垂下了頭,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干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指出其行為的違法以及后果。

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王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主提出愿意修復房屋,并對當事人進行賠償。為了促案結事了人和,在聽取當事人意見后,干警責令王某限期修復整改,并前往法院接進一步理。經過一番釋法明理,促雙方自愿解除租賃合同,并就租金支付、賠償損失等達一致意見。王某當庭向法院支付了欠付的租金,雙方基于房屋租賃產生的所有權利義務關系一并終結。王某當庭出了悔過書,懇請法院對其違法行為從輕理。

之后,執行干警前往現場對房屋整改進行驗收。經驗收評估,房屋整改符合要求,王某主承擔了再次評估產生的費用。考慮到王某認錯態度好,按法院要求將損房屋恢復原狀,支付了欠付租金并主承擔了相應費用,獲得了當事人的諒解,法院決定對其免予罰。

提醒,在執行工作中,案外人并非“路人甲”,絕不能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敷衍對抗。協助法院執行工作是公民的義務,切勿因一時沖苦果,挑戰司法權威必將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