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在12月4日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了一份訴前檢察建議,要求該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轄區自建房未經安全鑒定從事經營活的行為進行理。在制發該檢察建議書之前,檢察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該自建房存在未經安全鑒定從事經營活況,這給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和安全造了損害,同時也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此外,檢察還向自建房的居民宣傳了安全常識,以增強他們對房屋安全的意識。

接下來,蘆淞區檢察院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加大對問題患線索的排力度,持續跟進監督工作,推進問題整改落實。他們還將加強與行政機關的聯,在患排查和社會治理等方面形合力,推居民自建房安全患排查工作的深實施,及時消除安全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并堅決防范各類重大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