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校長被指控挪用公款度假,面臨司法部指控

什麼?!一位校長竟然挪用公款度假,而且還不止一次?本周二,波士頓一名前高中校長因被指控挪用近4萬元的學校資金用于個人開銷而備矚目。據國司法部發布的新聞稿,被指控的校長是Naia Wilson,曾任職于New Mission高中長達13年。在審訊中,承認在這13年間“心策劃”并挪用了學校公款總計38,806元。

據了解,這位60歲的教育工作者從2006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間多次從學校的外部財務代理賬戶以個人名義簽發支票。New Mission School是一個為7-12年級學生提供服務的包容試點學校項目。一般況下,這類試點學校的預算都由外部財務代理監督,并據代理管理員的要求簽發支票。

令人震驚的是,Wilson在2016年和2018年兩次使用學校的公款前往多斯度假,甚至還要求財務代理人為陪同度假的兩個朋友從學校的公款中開資金。這起事件引起了聯邦調查局波士頓分部的注意。

Naia Wilson被指控濫用職權,將學校的預算作為個人行賄基金,挪用數萬元來為自己和家人朋友提供兩次前往多斯的全包假期。在被指控后,Wilson立即認罪并同意支付賠償金,還將在晚些時候在波士頓聯邦法院接審判。

國的法律規定,挪用公款最高可能被判20年徒刑、最多三年的監管釋放以及最高25萬元的罰款。國代理檢察約書亞·利維表示,保護兒是該辦公室的首要任務之一,威爾遜士的行為嚴重濫用權力和責任,不會被忽視。

司法部補充說,威爾遜的指控文件中包含的細節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是指控。與此同時,令人驚訝的是,在威爾遜被指控濫用資金之前的一年,華盛頓特區也發生了類似的事件。一名天主教學校教師因挪用用于學生服務的175,000元而被判30個月監,并被勒令在服刑后完三年的釋放監督,并支付賠償金。

這一事件引發了許多民眾的憤怒。有人認為“濫用”這個詞并不準確,這實際上是一起貪污案件,校長走了公款。這是個人的私用,并沒有為教職員工或學生舉辦聚會。這是對公共資金的嚴重盜竊,從納稅人那里來的錢,納稅人們也想要豪華假期。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