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市即墨區一所高中,一名52歲的男班主任在酒后闖學生的寢室,對進行猥。雖然公安機關對其行政拘留10天,但這樣的罰可能無法起到震懾作用。學校更是沒有承擔應有的責任,任由違法行為發酵。在這個事件中,法律和學校的置能讓生和家長滿意嗎?能充分保護害者權益嗎?我們有必要深思。

這并不是孤立的案例。在河北省清河縣的一所高中,班主任王某某多次在學校教室、走廊等地,利用罰學生的機會,學生的部等部位進行猥。然而,生報警求助無果,學校也對和家長的詢問采取搪塞態度,沒有正面回應。這無疑加重了生和家人的痛苦,也導致事態進一步升級。

在這些案例中,學校把控不力,家庭監護缺位,害者缺乏應有意識,司法機構存有疏等等。這些問題的產生都與當下教育的缺失、法治觀念的淡漠有著直接聯系。法律保護與支持還有不足,預防工作加強。

從這些事件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法律還是學校,都還存在短板。罰太輕無法起到震懾作用,學校沒有承擔應有的責任,這些都可能導致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我們必須認識到,防止校園侵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學校和公安機關都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讓師生了解底線;加強對教職工的管理,嚴格教師職業道德,避免此類事件發生;一旦發生侵害事件,要重視心理輔導,最大限度幫助害者走出傷痛。

無論法律和制度如何完善,個人修養和道德底線才是防線的最后一道屏障。我們每個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與此同時,在面對違法行為時,也要勇于制止,為害者發聲,共同鑄就安全守護的文明校園。需要在多個方面加強工作和完善制度,才能更好地預防和置類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