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柳州各級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把能司法貫穿審判工作始終,努力實現審判執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柳州中院與柳州日報合作推出《能履職 司法為民》欄目,通過鮮活的案例以案說法、以案釋德,展現司法為民懷,凝聚向上向善力量。

年終歲末是欠薪問題多發期,農民工常被為被欠薪者,卻不能以當事人份直接參與工程合同糾紛的審理,他們的權益該如何保障?魚峰區人民法院用實際行解答這一問題。法院將能司法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通過“審執一”,一次化解與案件相關的22件勞務糾紛,功為農民工解決欠薪問題。

2018年6月,周敏與廣西某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分包協議,但工程款卻未及時支付,導致22名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周敏只是工程建設分包中的一環,他要求建筑工程集團支付的欠款中有10多萬元是另一名農民工的工資。法院在審理該案時盡可能將一些不必要、可避免的程序環節進行合并或減,并最終通過調解方式解決了工程款欠薪問題。

法院積極轉變司法理念,充分結合農民工工資的勞務合同糾紛特點,簡化案件審理程序,積極組織涉案農民工、合同糾紛當事人共同調解,并運用調解筆錄的方式,明確各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以最適合維護當事人權益的‘自由裁量’方案,讓案件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這些做法不僅有利于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也現了法院對人民的關心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