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荒唐,現在的某些老師不僅缺乏師德,更喪失了人,竟然能做出酒后強大學生的事。他們的行為簡直就是冠禽。11月27日凌晨4時左右,有人報案稱在廈門湖里區高林中路的桔子公寓發生了強案。警方立即趕到現場,發現害人趙某是某校的大四學生。據趙某介紹,26日晚上,與朋友王某、彭某、洪某(這三人都是廈門外國語學校翔安附屬學校的教師)一起去酒吧喝酒。進27日凌晨,王某帶趙某去桔子公寓開房,要求與趙某發生關系,但遭到了拒絕。之后,王某離開了房間。在案發后的審訊中,王某代說,他離開房間后與另外兩人匯合,并向他們講述了發生的事。令人想不到的是,彭某自告勇,要去試一試。于是,王某帶領彭某來到公寓,幫助彭某打開房門。彭某進房間后,趁著趙某意識不清醒并且還在睡的時候,與發生了關系,之后離開了房間。隨后,記者采訪了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組宣科的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公安部門已經對廈門外國語學校翔安附屬學校的彭某和王某發出了拘留證明,目前他們正在進一步調查此案。
這種行為簡直就是毀三觀、喪失道德底線的無恥行為。作為在校任教的中學教師,起碼應該備高等學歷,認知能力也應該非常高,怎麼能做出如此骯臟的事呢?難道他們白白讀了這麼多書,白白吃了這麼多米飯嗎?
我們目前還不了解最終的理結果如何,但我們希這些冠禽能夠到最嚴厲的懲罰,讓他們終生難忘,希他們在余生中不再心生惡念。特別是作為教師的人更不應該犯下如此低級、喪失人的錯誤。否則,還談何為人師表、以作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