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東莞這座廣東著名的工業城市再次為各大網站熱搜的焦點。而引發關注的原因竟然是發生在東莞長安鎮一家電子廠門口的討薪殺人案。據警方通報和網上流傳的視頻,我們對事件的大致況有了一定了解。嫌疑人殷某,來自貴州,今年38歲。曾在該電子廠工作了4個月,辛苦工作所得的4000元工資被主管(害人曾某)惡意克扣了3600元。由于多次討薪未果,殷某憤而刺殺了曾某,并傷害了前來拉偏架的張某和魏某。另一版本的事件流傳在網上:殷某是經勞務中介(即害人曾某)派遣前往電子廠工作的。原本約定的19元/小時工資,卻變了9元/小時。殷某明知上當,但迫于生活力,還是在電子廠工作了4個月。最終,4000元工資中的3600元被扣除,而討薪時不僅沒要到工資,還到了侮辱。目前,事件的真相仍未得到確認,但相信警方會進行進一步公告。

無論事件的起因和細節如何,一個基本事實是可以確定的:殷某因故刺殺了曾某、張某和魏某。警方已經將殷某帶走。有一些聲音認為殷某是因為被惡意扣薪,討薪反侮辱而憤而殺人。但我不同意這樣的觀點。無論出于何種原因,人的生命權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更何況是三個生命!殷某的所為,是蓄意還是激,還未可知。但我認為,悲劇的本原因在于殷某自己,而不是他人。如果殷某能夠多讀書,多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建立自己的法律底線意識,這樣的慘劇是可以避免的。是的,你了委屈,甚至蒙了污辱。你因工資被扣,生活力陡增,甚至忍。但是,委屈的又何止你一人。有句諺語說“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沒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風順的。委屈了,權利被侵害,法律是我們可以尋求支持和保護的準繩。沒有人可以因為了委屈就越過法律的底線。讀書的作用是什麼?在我看來,讀書就是開拓自己的視野,建立自己的是非判斷標準,建立自己解決問題的方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