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杭州互聯網法院就公益訴訟案作出判決,要求三名被告在國家級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共計15萬元,用于何克希等英雄烈士的紀念、緬懷、保護等社會公益事項。此案涉及三名被告在網絡中盜用何克希同志的肖像并進行侮辱、詆毀、貶損和行為,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和英雄烈士的名譽。法院認為,此類行為已構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院表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應當用法治力量捍衛英烈榮,全面促進網絡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