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了村上核查戶口,前往的是轄區的一個城中村。我和村支書坐下來聊村里的況,支書給我們講了很多村里的事。我對支書理事的方式和方法非常佩服,也對支書的做事方式深表贊賞。

支書告訴我們,前段時間村里的一戶養戶因環保問題引起了麻煩。自己覺得和養戶比較悉,想著親自去做做工作,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但在理事時,養戶剛開始很配合,一說到養場的事,養戶立刻變得不樂意了。他告訴支書:“這個單位欺負他,那個單位欺負他,現在村上也來欺負他。”瞬間就拿出一個農家用的切水果刀子,放在他面前。支書問他這是什麼意思,是要用刀子來威脅他,還是準備做什麼。養戶隨后將村上的其他干部一起來了辦公室。養戶見村上干部都來了,聲稱自己最近的欺負太多了,誰都找他的事,才這樣做的。其余村干部來了后,因為都是一個村上的,告訴養戶這樣是不對的,容易犯錯。在其他村干部的批評教育下,養戶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向村上干部道歉,保證以后再也不會這樣,然后離開了。

聽完支書講給我們的這個事后,我問支書為什麼不及時報警。支書告訴我們:“都是一個村上的,養戶本年齡也不大,考慮事欠妥,不周全。如果自己報警勢必會將事再次復雜化,也許一時半會安定了,但是后期造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也不可調和。再一個,我的觀點就是與群眾友善,與群眾理好關系,將矛盾不擴大化。”村支書所說的道理讓我深有。這在于一個人理事的方式,支書站在全村村民的位置上考慮問題,而我們工作是站在打擊違法犯罪的角度上考慮問題。每個人理事的方式都值得我們尊重,只要有利于事的解決。這也對我們輔警以后的工作積累了經驗,站在不同的角度考慮問題,理問題,與人友善,出去干工作盡量保持和諧的氛圍,不與人爭吵,輕聲細語,創造文明和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