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寧公安大V“江寧婆婆”對李易峰嫖娼事件進行了詳細解讀,揭示了許多細節。首先,通報中提到的“近期”并沒有日期,實際上是指最近的一段時間,但并非指昨晚。其次,李易峰是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查獲的。他的多次嫖娼行為只是被視為“行政拘留”,屬于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可以說他只是“順帶”的。讓我們更仔細地分析這兩個關鍵細節。

所謂的“近期”事件,有傳言稱指的是8月底到9月初這幾天,他被警方抓獲。此外,還有料稱他在5月份中旬也遇到了麻煩,正好那幾天他的線上活也被取消了。然而,最關鍵的是通報中提到的“李易峰是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查獲的”。賣嫖娼是違法行為,組織賣則是犯罪行為,警方此次行應該是抓到了組織的人,一舉抓起整個鏈條。而李易峰并非犯罪組織的員,他只是因為嫖娼而被警方抓獲。這個事很好理解,警方通常會通過查看嫖客或工作者的手機轉賬和聊天記錄,然后找出一堆目標,所以李易峰就了意外的“收獲”。

還有知料稱,如果這次他沒有發聲,匿一段時間,警方也許不會公開曝他的嫖娼行為。然而,結果是他在當天下午發表了聲明和長文,還要取證告知網友,接著們也各種表態,甚至要央視和最高檢出來道歉。最終,大家都看到了結果。因此,們也對此事負有一定責任,他們應該看看事態的發展趨勢。央視晚會取消了他的參演,聲明也被屏蔽,一般正常人都會察覺到事不對勁,但他們部分卻呼吁支持他,還要求進行辟謠或者反擊。總結一下,李易峰此前已經多次遭到行政罰,只是這些違法行為并沒有被公開曝。由于這次偵破的違法犯罪案件較為特殊且規模較大,導致他被牽連其中,進而遭到了部的封殺。最終,他自己的行為導致為了方的打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