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則關于00后的未年人震驚報道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武漢一名16歲的未年人趁父母不在家,將家中父親收藏的31斤金條賣給了一家黃金回收公司,換得了565萬人民幣的現金。隨后自己買了蘭博基尼及其他奢侈品,并送給朋友呂某21萬。其母親劉士在得知況后,向法院申請訴訟,要求呂某返還不正當獲利的21萬。法院裁定呂某應當返還這筆不正當款項。但是還款進行的并不順利,呂某在返還5萬元以后,余下的16萬元卻以各種理由拒不返還。通過這個案件,我們發現對未年人的財商教育和法律教育是至關重要的。可以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金錢觀和法治觀念。培養正確的金錢觀:從小教育孩子金錢的來之不易,需要付出勞才能獲得,避免孩子形揮霍浪費的習慣。未年人的財商教育和法律教育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努力,為孩子的健康長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