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在山東濰坊,一位戴著口罩、用服帽子把自己遮擋得嚴嚴實實的小伙子,雙手兜走進一家便利店。他長得高高大大的,看起來至1.75米以上,跟老板娘一比,高出不止一個頭。他特別自然地跟柜臺里的老板娘說自己要買一包香煙。老板娘也沒多想,就從后的煙柜上拿來一包小伙子要的煙,小伙子掏出手機掃碼付款。就在這時候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

小伙子付完款之后,直接掏出份證說自己是未年人,老板賣煙給他違法了,要老板娘給他1萬塊錢私了,要不然就會告老板娘。老板娘看了一下他的份證確實是未年人,但是從他的個子來看,怎麼滴也不像是未年人呀,長得人高馬大的,因為臉部遮擋得嚴嚴實實的,實在是沒法判斷。于是老板娘很和藹地說:“要不你把煙還給我吧,我把錢退給你。”可是小伙子卻不同意,執意要求老板娘給他1萬塊錢。老板娘實在是沒有辦法,只好選擇報警理。目前,警方已介調查此事。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網友們看到視頻之后,都特別氣憤地表示:想錢想瘋了吧?這種都得賠錢的話,那還有誰敢做生意啊?也有網友說:就算他確實是未年人,可是他明知故犯,也不合理吧?還有網友為商家打抱不平:不管他多大年齡,都必須嚴懲不貸!凈化經商環境!更有網友出謀劃策:老板娘應該把1萬轉給他,轉就打電話報警,來個“反殺”,給他定個敲詐勒索罪。不過如果小伙子確實是未年人,公安機關也拿他沒辦法,只能批評教育、讓其家長嚴加管教。

因為,煙草專賣法第5條規定,勸阻青年吸煙,止中小學生吸煙。在學校周邊的小賣部都是嚴售賣煙酒的。另外,未年人保護法第59條第1款規定,止向未年人銷售香煙,且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年人銷售香煙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不是未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份證件。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并且明令止向未年人銷售香煙,否則視為違法行為,應當罰經營者。

這時候,會有人提出疑問:如果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是未年人呢?在這種況下,就需要要求對方出示份證。可是視頻中,該小伙子不僅材高大魁梧,還特意將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的。第一眼看過去,誰會想到他是未年人呢?所以老板娘屬于不知者無罪。還有多位網友說:我經常讓我家孩子去幫忙買煙,難道人家老板不賣嗎?所以,也需要從實際況來判斷。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不同的看法?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