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應該保護未年人的生命安全,而不是保護他們的胡作非為。在江蘇宿遷,一名8歲的孩被13歲的男孩用彈弓打傷,導致的左眼球破裂,從此只能用一只眼睛看世界。然而,這名男孩已經逍遙法外20多天了,他的家屬甚至威脅要讓孩的家人坐牢。然而,辦案民警卻要求孩的母親去找兇手和兇,遲遲不立案調查。這讓人們對辦案民警的正義產生了質疑。孩的母親報警的意義又在哪里呢?

孩的遭遇讓人們無比憤怒。本應該還在年的孩,現在卻只能用一只眼睛看世界。躺在病床上,臉上流出的鮮讓人無法直視,這樣的悲慘場景讓人無法接。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案發到現在已經過去了20多天,男孩仍然逍遙法外。孩的母親為了討回公道,面臨著重重阻礙,每天只能以淚洗面。

事件發生在7月1日早晨,孩正在路邊玩耍,突然一輛電車駛過,然后又調頭回來。孩坐在路邊休息時,電車的后排男孩用彈弓瞄準的臉部,一顆“鐵彈珠”直接打中了孩的左眼。兩名男孩見狀并沒有停下來查看孩的傷勢,而是匆匆離開。孩的左眼被打傷,無法挽回。的母親將送往醫院,并立即報警。然而,孩的左眼已經被打傷,無法挽救。

警方提議私了,孩的母親每天都去派出所希能立案調查。然而,派出所遲遲沒有行,以各種理由搪塞孩的母親。派出所多次表示證據不充分,要孩的母親自己去找證據。孩的母親只能自己去尋找證據,首先想到的是當時案發現場的監控,但是監控視野盲區沒有記錄到孩被打傷的況。然而,孩的母親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終找到了駕駛電車的同伙,確認是后排男孩使用彈弓打傷的。

雖然監控錄像無法提供證據,但人證是事實。派出所傳喚了男孩的家長,他們承認男孩用“鐵彈珠”打傷了孩。然而,男孩的家長態度囂張,認為自己的孩子是未年,所以可以無所顧忌。警方表示,據未年人保護法,未年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而且男孩只有13歲,建議私了。孩的母親無法接這樣的說法,不能容忍自己的孩子還在醫院病床上折磨,而作惡者卻逍遙法外。更過分的是,男孩的父親在審問結束后還對孩子說:“走去買點牙簽給你吃,驚!”男孩的父親肆無忌憚,認為孩子是未年,所以不用擔心。孩的母親無奈之下選擇在網上曝此事。

后,當地派出所立案開始調查,但進展緩慢。孩的母親被要求刪除曝容,并且未收到派出所的立案通知。在傷鑒定過程中,法醫表示無法鑒定,除非孩子6個月后仍然看不見,否則只能鑒定為輕傷。孩的母親對此結果不滿意,認為眼睛看不見怎麼能是輕傷呢?然而,法醫卻直接鑒定為輕傷并移給派出所,這沒有經過孩的母親允許。派出所以男孩未年為由,及輕傷程度為二級為由,不予立案。孩的母親無法接警方的理結果,表示會申請復議和重新鑒定。婦聯工作人員表示會全力幫助孩的母親維護權益,并已介調查。據法律,重新鑒定結果可能會被認定為重傷,孩的母親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追訴,追究男孩的責任。

這起事件引發了大家對未年人故意傷害事件的關注。未年保護法是為了保護未年人的,而不應為未年犯罪者的保護傘。家長們應該意識到,對孩子的溺往往會導致不良后果。對于這件事,大家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