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視頻,講述了一個故事:在北京,一個家庭的子都已家立業后,父母決定將五套拆遷安置房以及一套結婚用房全部分給了兒子,而兒則一套房子都沒有得到。后來,母親因故想到兒家小住一段時間,兒卻以“分房的時候沒想到我,我現在要養3個孩子,家庭也很困難”等理由,委婉地拒絕了母親的要求,從而引發了一陣不愉快。雖然這樣的事不能說家家都有,但也是經常聽說的。

自古以來,中國人都有“養子防老,積谷防”、“嫁出去的兒,潑出去的水”等固的傳統觀念。盡管近年來社會經濟發展進步,男平等思想在各個領域已經得到了普遍現,但父母晚年靠兒養老、理家庭財產方式的做法仍然是大多數中國人的選擇。

在有兒有的家庭分家時,常見的置方法包括:兒子兒平均分,兒子占大頭兒分小份,兒占大頭兒子分小份,全部給兒子或全部給兒,以及全部捐贈社會。作為父母,在分配財產時應充分考慮家庭和兒個人的實際況、當地的普遍做法和公序良俗,選擇最為公平合理的理方式。

盡管法律和道德層面上,父母擁有財產的分配權,子有義務贍養老人等問題需要考慮,但作為兒,我們也應該倍加珍惜親,自覺尊老,奉行“家和萬事興”的原則。不要寄希于分家靠祖上家產發財,而應該通過自己的努力和斗來獲得財富。

在我家鄉,有兒有的家庭一般采取的是“兒子占大頭,兒分小份”的分配方式。兒子往往會得到家庭的大部分財產,而兒除了出嫁時可以得到一筆陪嫁財和資金以外,如果家里有多余的房子,兒也會得到一兩套房子;如果家里房子較,父母或兄弟會主補償一筆數額不菲的現金。分家后,父母的生老病死等費用基本由兒子承擔,而兒按照風俗只需承擔父母贍養善后的某幾項費用。

那麼,在你們的家鄉,有兒有的家庭是如何分配家庭財產的呢?你認為怎樣的分配方式更合理呢?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