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共同舉辦了“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并發布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展示司法機關依法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果,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并教育引導廣大消費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識。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本遵循。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發布,對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完善了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律網絡。各級法院、檢察院將食品安全司法工作視為重大的政治任務,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筑牢打擊違法犯罪、保障食品安全的堅固防線。

自2013年至2022年,司法機關共辦理了4.5萬余件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責任6.2萬余人。此外,還通過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相關罪名定罪罰,有效打擊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此次發布的4個案例涉及牛制品、減食品、米、臘等4類食品,展示了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典型犯罪手段,有很強的代表。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重刑,并被以高額罰金,現了司法機關堅決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決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將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貫徹黨的二十大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監督指導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實主責任,依法履職、積極主地進行司法工作,維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這些典型案例的發布和司法機關的努力表明,對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司法機關將堅決依法打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時,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也應提高警惕,選擇正規平臺,了解商品品牌、分、口碑評價等信息,保護自合法權益。

其中,第一個案例涉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以冒充牛制品的馬、鴨等非食品原料制作假冒產品,銷售金額高達2690余萬元。第二個案例涉及生產、銷售含有西布曲明等有毒、有害分的減產品,銷售金額超過40萬元。第三個案例涉及在生產米過程中添加硼砂,銷售金額達到2.2萬元。第四個案例涉及在生產臘過程中噴灑敵敵畏,銷售金額為2600元。這些案例的曝對于警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的注意事項有重要意義。

這些案例的發布也提醒了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提高警惕,特別是在網絡平臺和直播帶貨中購買食品時更要謹慎辨識,選擇正規平臺,了解商品的品牌、分和口碑評價等信息,避免因為盲目追求減效果而忽視對產品安全的關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貫徹黨的二十大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重要指示批示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監督指導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實主責任,依法履職,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的食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