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章:為了推進司法公正和法律監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的出臺是為了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到公平正義。該文件堅持以憲法和法律為準繩,依法接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并實現依法監督、依法糾錯與維護司法權威的有機統一。同時,該文件還堅持以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盼落實到對司法活的有效監督中。此外,《意見》還著重解決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和規范相關工作機制,確保規定有較強的可作。
《意見》明確了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的基本原則,規范了檢察機關提出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范圍、程序和相關材料,以及人民法院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的程序。此外,該文件還提出了探索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常態化工作聯系機制的建議,以進一步完善審判監督工作機制,實現常態化實質化解糾紛,統一法律適用,提升司法質效。這對于推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有現實意義。
據該文件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可以對同級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同時,人民法院應及時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并在三個月審查完畢。在審查過程中,人民法院應當采取書面審查的方式,同時詢問當事人。如果經審查發現原判決、裁定、調解書存在錯誤,人民法院可以采納檢察建議啟再審。而對于已經作出駁回再審申請裁定的案件,人民法院的理不影響。
此外,《意見》還強調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之間的工作聯系和協作,提出了共同調解機制和常態化工作聯系機制的建立。這將有助于加強審判監督和檢察監督的互,推再審檢察建議案件的辦理質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還鼓勵地方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在實踐中遇到新問題時,先行會商,并及時向上級法院和檢察院層報相關問題和應對措施。
以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規范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容。這一文件的出臺將有助于推進司法公正,提高法律監督質效和司法公信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公平正義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