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30日發布四則食品安全懲罰賠償典型案例,旨在統一裁判規則,引導生產經營者合法生產經營、消費者理維權,保護群眾“舌尖上安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明確和統一兩方面的裁判規則:支持消費者維權行為,從客觀標準認定“消費者”范圍,堅持在生活消費需要范圍支持消費者關于懲罰賠償的訴訟請求。

這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均依法支持了消費者關于懲罰賠償的訴訟請求,延續了最高人民法院一貫的司法政策,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好生活的需要,有效遏制食品領域的違法行為,促進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從本上解決“知假買假”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支持消費者維權行為有利于推凈化市場、形共建共治共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打擊食品領域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有利于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減無效供給、遏制有害供給、激勵有效供給,防止產生“劣幣驅逐良幣”后果,優化營商環境。

“知假買假”行為是指購買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仍然購買并維權的行為。對于是否支持“知假買假”,社會各界存在不同認識。然而,應當看到,“知假買假”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造假”、“售假”,源頭在于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只要治住了“假”,治住了違法行為,“知假買假”現象自然就會消失。

為了防止惡意使用“退一賠十”規則,避免“小過擔大責”,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在合理生活消費需要范圍支持消費者關于懲罰賠償的訴訟請求。這符合法律規定,有利于打擊和遏制違法經營行為,避免過度激勵,防范借維權名義實施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避免干擾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還表示,將進一步推完善公益訴訟制度,發揮公益訴訟打擊和遏制市場主違法行為的作用;加強與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協作,形懲治食品領域違法行為的合力;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和法律知識宣傳,提高人民群眾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權益的能力,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對違法行為的監督作用。

最高法發布食品安全懲罰賠償典型案例 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