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10日召開黨組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神,并研究檢察機關的貫徹落實舉措。會議強調要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融檢察履職辦案全過程,持續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維護人民權益的能力和水平,助力國家治理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會議指出,“楓橋經驗”60年來持續創新發展,本在于堅持黨的領導、科學理論指引,以人民為中心、依法辦事。檢察機關要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神,把“矛盾不上,就地解決”的工作理念和目標導向貫徹到檢察履職辦案全過程,提高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水平。

會議要求檢察機關深化涉法涉訴矛盾糾紛化解方法和機制的探索創新,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要總結和推廣更多的“楓橋式工作法”,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檢察實踐。同時,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組織實施信訪矛盾源頭治理三年攻堅行,努力降低信訪積案,有效控制新增矛盾。

會議強調,檢察聽證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效舉措,要常態化開展,充分發揮群眾的智慧和力量,促進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

此外,會議強調檢察教育培訓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檢察隊伍的重要工程,要深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社會主義思想,增強政治素質,提高檢察人員的政治判斷力、領悟力和執行力。同時,要加強對檢察機關干部的關心關,發揮婦工作委員會和檢協的作用,團結員廣大干部和同志,為推檢察工作現代化貢獻巾幗智慧和力量。

最高人民檢察院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