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印發了《“檢察護企”專項行工作方案》,旨在深貫徹黨的二十大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神,以及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這一行的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對各類經營主的依法平等保護,創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助力。

《方案》明確了14項重點工作舉措,包括嚴懲破壞公平競爭領域犯罪、嚴懲民營企業部腐敗犯罪、開展對公司實控人、高管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監督治理等。各級檢察機關被要求要切實增強檢察履職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責任和使命,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創造穩定、明、規范、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此外,還要結合司法辦案,深開展訴源治理,并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這意味著針對司法辦案反映出的涉案企業部管理問題,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加強自合規建設,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促進民營企業家健康長。

總之,這一行為今年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省級檢察院將立工作專班,切實加強領導,組織落實。同時,也將加大以案釋法和法治宣傳力度,引導民營企業家及部人員增強法治意識,推建設法治民營企業、清廉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