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了一起詐騙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的判決結果。被告人張某和李某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罰金三萬元。同時,被告人王某某、孫某某、張某和李某被判賠償一萬四千五百元,并在國家級新聞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此案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該案中,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寄遞信息后,以貨到付款形式,對價值僅兩元的足浴包收取貨款69元,并向全國不特定收貨人發送了17萬余單的“盲發快遞”,騙取了30余萬元的錢款。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還提起了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并向涉案流公司提出了檢察建議,督促其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措施,消除信息泄的安全患。
這起案件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發布的檢察機關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之一,也是檢察機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功案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思維,全面履行職能,有效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最高檢發布的《工作況》顯示,今年1月至10月,檢察機關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3.4萬余人,同比上升近52%。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主要特點是領域廣、手段新、危害深。隨著近期對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的重點打擊,大批在境外從事詐騙活的人員被抓捕歸案,預計未來一段時間,檢察機關起訴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數量將繼續增加。
此外,《工作況》還披了其他相關數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罪數量仍然高位運行,但上漲幅度逐步放緩;掩飾、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數量激增,為僅次于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第二大電信網絡詐騙關聯犯罪;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數量快速上漲。此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人員往往有“三低”特征,即低齡、低收、低學歷。未年人涉罪人數有所增加,為犯罪集團的拉攏對象。
為了加強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打擊,各地檢察機關結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施行,積極構建數字檢察工作模式,設計研發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加強反詐領域辦案數據分析和綜合研判運用,提升打擊治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同時,最高檢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加強與公安機關、法院及有關部門的協同聯,推構建全鏈條反詐、全行業阻詐、全社會防詐的打防系。
今年9月,最高檢會同公安部啟了第3批5起特大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聯合掛牌督辦,全力打擊犯罪團伙,摧毀網絡,切斷鏈條,釋放了從嚴懲治的強烈信號。此外,各地檢察機關還加強了對邊境地區的防控力度,打擊非法越國(邊)境犯罪;加強了對利用“跑分平臺”、虛擬貨幣等進行“洗錢”行為的查力度;加大了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對利用AI等技進行偽造和獲取敏信息的犯罪行為進行打擊。
最高檢還與公安部、最高法加強銜接配合,充分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追贓挽損。對于逃匿境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若通緝一年后不能到案,指導地方檢察機關依法啟被告人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最高檢還提出,要加強協同治理,依法提起公益訴訟,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總之,最高檢通過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各地檢察機關結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實施,加強數字賦能,加強協同治理,通過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等手段,提升打擊治理工作的效果。同時,還加強了對行業個人信息保護、企業反詐義務履行等方面的檢察建議,協同相關部門加強溯源治理,強化全鏈條反詐系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