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澎湃新聞報道。在最高檢1月18日邀請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召開的座談會上,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指出,近期河北省遷西縣老干部馬樹山因舉報當地領導干部被逮捕、起訴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檢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案件辦理;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并將依法作出不起訴理。  最高檢的表態和介是人們的翹首期待。1月12日,讀到報道的“遷西縣一退休干部舉報縣委書記后被逮捕”事件時就到不對勁。馬樹山反映遷西縣縣委書記李貴富及縣委組織部長鄭艷華在人事任用問題上的不正常及不正當問題,以及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項,被遷西縣公安局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刑事拘留。人們就很想知道舉報信中反映的問題細節容究竟是什麼?能不能公開出來讓當地老百姓對照對照客觀事實?  而75歲的舉報人馬樹山,卻是長期捐資助學、扶危濟困的“遷西好人”,曾獲“河北省優秀離退休干部黨員”榮譽證書,獲贈“捐資助教辦文藝 回報家鄉赤子心”錦旗,家中擺滿了錦旗、獲獎證書、照片,他會不會去誣告陷害好人,非常難以置信。公開事件的客觀真相,為廣大讀者撥開心中迷霧的要求。  遷西縣方面可謂辦事神速。2023年12月收到轉的舉報信,12月9日馬樹山被遷西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當時我還想過,不是說70周歲以上的老人免于刑事罰的嗎?75歲的馬樹山怎麼還被拘留了?接著12月20日,遷西縣檢察院對馬樹山批準逮捕;12月28日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案卷;2024年1月2日,遷西縣檢察院向遷西縣法院提起公訴。真的急事急辦,兵貴神速。  幸虧給予了報道,幸虧互聯網無不在。“老干部舉報縣委書記案”立即引發軒然大波,信息很快反饋到最高層,錯誤的司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對于檢察機關,已在啟司法責任追究程序,在此案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強制措施適用、監督履職等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在查清事實、準確定責的基礎上,按照司法責任制規定,嚴肅追責。并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防止此類案件發生。  對于遷西縣的黨委機關、政法委、紀委監委和公安部門,甚至唐山市與河北省收到馬樹山舉報信的相關部門機構,有沒有教訓需要吸取呢?還有,馬樹山反映的問題究竟存在不存在?如果存在,那麼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