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死刑復核一案進行了裁定,并核準了勞榮枝的死刑判決。在復核期間,法院依法訊問了勞榮枝,并充分保障了他依法有的訴訟權利。勞榮枝委托了辯護律師為其辯護,并且法院認真聽取并審查了辯護意見。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勞榮枝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并在執行前安排他會見了近親屬。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勞榮枝執行了死刑,并且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確認,勞榮枝與其人法子英在一段時間共同實施了搶劫、故意殺人、綁架等4起犯罪,共致7人死亡。法院認為,勞榮枝的犯罪行為特別惡劣,手段殘忍,人危險和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并執行了勞榮枝的死刑判決,剝奪其政治權利終,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