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5日消息(記者黃玉玲)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天發布了一系列飼養致人損害的典型案例,并呼吁全社會文明養犬、依規養犬,強調養犬有責、養犬負責的意識,以期形嚴格執法、全民守法的養犬氛圍和環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表示,本次選擇發布了6個典型案例,希能夠通過這些案例來加強養犬有責、養犬負責的意識。對于未按照規定飼養、管束犬只的飼養人和管理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以金錢賠償為主要形式的民事責任,以及沒收犬只行政責任等。在民事責任方面,人民法院將針對犬只致損的特定場景和特定損失,正確確認侵權形式,合理界定損害類型,恰當確定賠償責任。陳宜芳強調,雖然人民法院可以判令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責任,但損害已經發生,被侵權人的權益已到侵害。僅僅以司法裁判方式劃分責任并非“上醫治未病”。為了防范和杜絕犬只致損事件,應該在前端加強管理,形合力,切實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為了獲取更多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如有新聞線索,請致電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