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孫菲菲在社上公開了一份涉及暴力事件的行政罰書,這一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據行政罰書的描述,孫菲菲和楊兆華發生口角沖突,結果楊兆華將孫菲菲打倒在地。最終,楊兆華被以行政拘留7天和罰款200元的罰。導演張漢杰被列為證人。

孫菲菲在公布這份行政罰書時表示,這是在當年報警后警方拒絕出警的況下,花費了很大努力才得到的。這份行政罰書的公開無疑揭示了當時警方對此類暴力事件的不作為和冷漠態度。對于這起暴力事件,我們應該深思考并提高警惕。

不論是在私人生活中還是在公共場合中,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不道德、不合法的。特別是在娛樂圈這樣的環境中,對暴力行為更應該予以嚴厲譴責和打擊。同時,我們也應該對警方拒絕出警的行為更加重視。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力量,他們有責任在接到報警后及時出警,保護害者的權益。對于拒絕出警的行為,我們應該追究責任,嚴肅理,確保害者得到應有的保護。

此外,我們還應該關注害者的心理健康。暴力事件會對害者造心的傷害,他們需要得到及時的心理咨詢和治療。我們應該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幫助他們走出影,重拾信心。

總之,孫菲菲公布的這份行政罰書不僅揭了楊兆華的暴力行為,也暴了當時警方的不作為。我們應該以此為鑒,加強法律意識,提高社會責任,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和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