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蘇鎮江,發生了一起令人到非常無語的事件。一群一年級的小學生在春游野餐時,將帶來的零食和午餐堆放在野炊墊上。孩子們一邊吃東西,一邊到周圍玩耍嬉戲。然而,當大家聚集在一起吃午飯時,卻發現之前放在墊子上的一些尚未開封的零食不見了,其中還有孩子們帶來準備當午餐的食品。大家不知所措,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一位參加春游的老師發現了其中的奧。原來,在孩子們玩耍嬉戲的時候,曾經有兩三個收垃圾的大媽來到現場。其中一位大媽看到孩子們墊子上的果殼,便問孩子們:“墊子上的果殼還要不要?”一年級的孩子們當然會覺得收垃圾的大媽是要幫忙清理垃圾,于是便說不要了。這位大媽就借口收垃圾,將孩子們放在墊子上的一些尚未開封的零食放進自己的袋子里,其中甚至還有孩子們帶去當午餐的食品。

這位老師立即追了過去,要求大媽歸還被走的零食。然而,大媽支支吾吾,拒絕退還,并借口趕時間,迅速離開。然而,過了一會兒,大媽又出現在另一群孩子那里,繼續用同樣的手法走了孩子們尚未開封的食品。從目擊者拍攝的視頻可以看出,這幾個大媽實際上是以收垃圾為名,利用低年級學生不懂事的特點,暗中順走他們尚未開封的零食。這種行為,可以說是貪小便宜,更直接地說,就是在竊。雖然這些零食價值不高,但當竊行為達到立案標準時,同樣可能構相應的違法行為,甚至犯刑法。

這些大媽之所以打著收垃圾的幌子,實施竊小朋友零食的行為,是因為們認為風險不大,而且能夠得到實惠。這種人通常不敢做大的壞事,他們知道那樣會到懲罰,所以他們選擇不犯大錯,卻經常犯一些小錯,打邊球,游走于灰地帶。他們以為走幾袋零食不會有什麼大事,即使被人發現,也會找借口敷衍,比如說以為小朋友不要了,或者拿錯了等。他們玩心機,推卸責任、拖延時間、裝聾作啞、逃之夭夭等等。由于他們走的都是一些小東西,價值不是特別高,人們一般也不會深究。再加上這種人的臉皮一般比較厚,事過去了,別人也就算了。

因此,這些大媽以收垃圾為借口,實施竊小朋友零食的行為。遇到這種人應該怎麼辦呢?正如前面所說,從他們所做的事可以看出,他們膽子并不大。如果他們真的膽子很大,就不會滿足于點零食了。因此,當我們遇到這種人的時候,如果我們覺得他們從我們手中走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有很大的價值,完全可以直接對他們表示不滿,要求他們歸還被的東西。這種人一般不敢對抗,即使他們敢于對抗,我們可以直接報警。當然,如果他們走的東西價值不大,對我們沒有什麼損失和影響,我們也可以懶得和這樣的事糾纏,畢竟耗時且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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