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普陀山景區外籍人士趁機盜取寺廟香火錢的報道引起各方關注。這一在我國傳統宗教圣地上公然侵犯他人財產權利、挑戰信仰尊嚴的惡劣行徑引起國游客及社會各界的強烈不滿和譴責。為了保護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宗教信仰自由,嚴明法紀,打擊違法犯罪活,相關部門已對此事展開深調查。

據了解,自2019年以來,個別外籍游客在普陀山景區策劃并實施了一系列盜竊寺廟香火錢的案件,給普陀山的宗教勝地形象帶來嚴重損害。1月12日,西方凈苑工作人員對該案件進行了確認,并表示正在籌劃相關理方案。對此事的公眾反應尤為激烈,一些網民甚至表示,這樣的行徑與他們的文化信仰格格不,必應對涉案者予以嚴厲懲罰。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深推進和國際影響力的擴大,境外旅客來華旅游人數逐年攀升。然而,數外籍人士卻屢次在中國境做出不文明舉,亟需加大對其的管理力度。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宗教團和宗教事務不外國勢力的支配。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也明確指出,止強迫他人參加宗教活;宗教活場所應當懸掛國旗、舉行升旗儀式;宗教教職人員可以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宗教團、宗教院校、宗教活場所可以按照各宗教的教義、教規開展宗教活,但不得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和社會生活。

面對此等積怨之事,不僅要求有關部門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嚴肅查相關人員和組織,還需要加強文化建設力度,提升民族自信心,促進文化多樣和諧發展。更值得一提的是,加強道德、職業素養以及法律意識教育,引導國外游客擯棄陋習,遵守法律法規,提高旅游文明程度,無疑是當前行之有效的重要舉措。在推文化旅游業健康發展的同時,我們也要堅持以人為本,備全球視野和公民責任。加強流合作,建立健全涉外法律系,重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攜手維護世界和平與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