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臘月廿十五的清晨,一大早正在進食的群突然看到陌生人靠近,撲騰著翅膀就跑開了,養戶劉大姐好奇地跟出來,看見來人便止住了腳步。

“老劉,你欠的飼料款今天必須給我個代,法我都請過來了。”飼料店張老板說。

“真不是故意不還,我有錢就還你部分,你也知道這幾年行不好,非要鬧到法院。”劉大姐不愉快地說。

眼看雙方又要理論起來,一同前來的廣東省臺山市人民法院水步人民法庭法勞靄誼立即調和,“這次上門主要是想進行調解,大家有什麼困難多通。”

原來,劉大姐自2018年開始就從張老板購買飼料,雙方每月進行對數。影響,劉大姐至今欠下飼料款9.5萬元。歲末年終,收不到款的張老板遂訴至臺山法院水步法庭。理案件后,勞靄誼仔細查閱案件資料,仔細向雙方當事人了解況,雖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勞靄誼深知“一份雙方滿意的調解更勝一紙無法執行的判決”。

“調解協議容大家可以商量商量,我們今天就可以進行司法確認。”

“馬上要過年了,拖了這麼久了,這次必須把欠款一次結清,大家才能過個好年!”張老板表明意見。

“真不是不想還錢,我一下子也拿不出這麼多錢,場2000多只我一下子也賣不完,還得留部分明年孵小,這是要斷我生計呀。”劉大姐訴苦道。

眼見雙方在還款方式上陷僵局,勞靄誼決定采用“背對背”調解法。

“老張,現在一時半會也不能全部賣出去,如果堅持打司,耗時耗力,即使司贏了申請強制執行也不一定能拿回全部欠款,場到時被查封將更加困難,無異于‘殺取卵’,要不退一步,先分期付款。”勞靄誼對張老板說道。

“劉大姐,欠債還錢,老張的合法權益法律保護,如果真打司了,你的場怕是保不住了。”勞靄誼轉過頭來做劉某的工作。

聽罷,雙方當事人陷沉默,勞靄誼便提議去場看看,循循善,引導當事人通。

“你這里養了多啊?之前也一直從事養業嗎?飼料都是從老張那里購買的嗎?”

“他家飼料安全又便宜。”劉大姐接過話頭,表示與張老板合作多年,“剛做養那會,還是張老板教我各種飼料的均衡科學搭配。”

“那肯定啊!”談及飼料方面的專業知識,張老板也打開話匣子,隨后二人便不自覺地聊起了許多關于養的趣聞與挑戰,嘆這些年養市場的變幻莫測。

勞靄誼見時機,果斷地向雙方當事人提出了調解方案。最終,張老板同意劉大姐分三年無息償還欠款,每月還款2650元,劉大姐也當場給付這個月的欠款。走出場,張老板回頭握住劉大姐的手,還不忘鼓勵,“以后養上的問題隨時請教我!”至此,這個拖欠飼料賬款糾紛,法勞靄誼在場抓住“”遇,當天調解功。

采訪手記滿意“調解趕在了春節前,雙方很滿意,結果也很圓滿。”勞靄誼欣然接了記者采訪。

“一份雙方滿意、能夠履行的調解更勝一紙無法執行的判決,養場是劉大姐的生計來源,也是還款的‘源頭活水’,張老板的希是拿回欠款的一份承諾和保障……”“如我在訴”意識在勞靄誼的一言一語中變得鮮活。人民法庭作為服務人民群眾的第一線,理的往往是民生“小案”,但關系的都是人民群眾的切利益,像勞靄誼一樣,法們始終堅持“如我在訴”,把當事人的訴求及理據準結合起來,努力尋求案件理的最佳方案,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這起案件不大,卻是江門法院踐行人民至上、為人民司法的生注腳。近年來,江門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始終把人民群眾滿不滿意作為評判審判質效的標準,把暖民心的“小案”辦好,讓人民群眾到司法的“暖心”“穩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