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住在春申路3355弄的居民反映,他們所居住的樓道上堆放了大量的花,占據了通道的一半,嚴重影響了正常行走。市民們表示,這個公共連廊是消防通道,被占用存在安全患。為了了解況,記者聯系了莘莊鎮春申復地城居民區的黨總支書記和居委主任王蕾蓉。

王蕾蓉介紹說,經過了解,這些花是居民自己放置的,他們的本意是為了化居住環境,所以擺放了盆栽綠化。目前,他們已經告知居民自行清理,并出了樓道堆清理的整治告知書。如果居民逾期未清理,業將統一清理,并考慮將這些綠化放置到小區的公共綠化

上海迪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趙志恒表示,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小區業主只對建筑的專用部分有所有權,而樓道屬于共有區域,沒有私人權利,只有共同管理和有的權利。這并不意味著可以將公共區域視為己有,隨意占有,而是需要按照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進行使用,不得有超出限度的非法行為。在樓道放花顯然侵害了其他業主通行的權利。此外,小區樓道是公共消防通道,堆放品可能影響他人逃生,并且堆放雜如果遇到明火本就存在安全患。因此,在公共區域堆放雜可能會造消防患,違反消防法律法規。

對于公共走廊被占用的問題,業主們一方面可以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反映,另一方面也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投訴,要求相關行為人停止違法行為。

來源:今日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