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切實保護案件當事人的勝訴權益,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楊蔚

執行案號:(2023)云0112執10767號

執行依據:(2023)云0112民初5924號

公民份號碼:530113********463X

份證登記住址:云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銅都街道辦事白云街68號6幢1單元301室

被執行人:張超

執行案號:(2023)云0112執10767號

執行依據:(2023)云0112民初5924號

公民份號碼:530113********4637

份證登記住址:云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阿旺鎮安樂村委會大梁子組11號

被執行人:云南德聚仁合航空飛行俱樂部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30100MABWWLGW1A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區華都花園B區北035號商鋪

據懸賞公告的規定,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并經查證屬實,使申請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將給予懸賞金額,金額為實際執行到位案款金額的6%作為獎勵。

申請執行人昆明樂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云南德聚仁合航空飛行俱樂部有限公司、楊蔚、張超之間存在承攬合同糾紛。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已經作出了(2023)云0112民初5924號民事判決書,并且該判決書已經生效。然而,云南德聚仁合航空飛行俱樂部有限公司、楊蔚、張超未能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因此,申請執行人在2023年8月29日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申請,但被執行人云南德聚仁合航空飛行俱樂部有限公司、楊蔚、張超至今未履行還款義務。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法院特此發布懸賞公告。同時,法院再次規勸被執行人積極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如果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將節對其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如果涉嫌構犯罪,法院將移有關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果有相關線索,可以撥打舉報電話:0871-68108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