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養老機構中介護職員的職務序列分為三種:業務職、督導職和管理職。在業務職方面,可以進一步細分為輔助業務職、定型業務職、中級業務職和上級業務職四種。輔助業務職主要需要掌握基本的社會人、組織人和介護人禮節,以及輔助型的介護業務和人際關系理技等。定型業務職需要練掌握常規的介護業務,可以獨立進行日常的定型業務,并向輔助業務職員提供經驗分和建議指導。中級業務職需要基于高度的實務知識和經驗,能夠解決介護現場的復雜問題,并提供經驗指導給下級介護人員。上級業務職需要富的實務知識和經驗,能夠判斷和理現場的復雜問題,并據上級領導的意識和指示組建團隊解決介護現場的問題,同時還需要對下級介護人員進行負責的業務指導。

在督導職方面,可以分為指導業務職、監督業務職和運營業務職三種。指導業務職需要備指導能力,了解勞務管理層面的知識和手續,能夠判斷和對應勞務問題,特別是理困難的現場業務時可以組建團隊解決問題。監督業務職需要備監督能力,并為制定商業計劃書提出建設意見,能夠預測和判斷潛在問題,并提出預防措施。運營業務職需要制定商業計劃書,備風險管理能力、培育部下能力、項目管理能力和團隊統帥能力等機構運營能力,能夠維護職場環境、管理流程和人際關系,適時判斷和對應各種復雜運營問題。

最后是管理職,可以分為管理業務職和機構經營職兩種。管理業務職相當于部長或機構經營職的助理,主要需要備戰略商業計劃的策劃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經營危機理能力等高層領導能力。機構經營職相當于機構負責人或院長,需要日本省政府的認可才能升任并經營養老機構。

以上是日本養老機構介護人員的職務序列及能力要求。這些職務序列和能力要求對于養老機構的運營和服務質量至關重要,有助于提高介護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工作效率,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養老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