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死刑犯并不知道自己的確切行刑日期,這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力。他們可能在被判決后的第一年被執行死刑,也可能要等待被判刑的50年后才會面臨死刑。這種不確定讓他們生活在死亡的影下,這樣的巨大力足以讓一個正常人發瘋。因此,監獄中的死刑犯和其他犯人不同。他們不需要參加勞,可以保留自己喜歡的發型,穿自己喜歡的服。然而,除了放風和洗澡之外,他們24小時都只能待在配有專有攝像頭的牢房中。

在執行死刑之前,需要有法務部的30名以上負責人簽署同意,最后由法務大臣下達執行命令到監獄。獄警會在命令下達的五天對犯人執行死刑。直到正式執行死刑前的一個小時,獄警才會通知犯人。一個小時后,犯人會被帶到刑場,并高來決定腳繩的長度。然后,三個執行人各自按下一個按鈕。按鈕按下后,地上的活門打開,死刑犯會瞬間從高空墜落。這樣的行刑過程會把死刑犯的頭部向后拉,造脊椎嚴重骨折,使犯人失去知覺。最后,心臟停止跳,導致死亡。

這個過程的描寫并不令人到愉快,但它展示了日本死刑制度下的嚴酷和殘酷。死刑犯生活在不確定的心理力中,同時在執行死刑時,他們經歷著極其殘忍的死亡方式。這引發了人們對死刑制度的討論和反思,同時也提出了有關是否應該保留死刑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