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地時間12月8日報道,日本政府表示不會就“安婦”害者和屬對日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提出上訴。這一決定的最后期限是12月9日0時。據韓國法院在11月23日做出的二審判決,日本政府應向二戰期間韓國“安婦”害者支付賠償金。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當天裁定,日本政府應向16名原告每人支付2億韓元(約15.4萬元)的賠償金。這起案件始于2016年,當時李容洙等“安婦”害者和屬對日本政府提起了索賠訴訟。據韓聯社報道,2016年12月,李容洙等“安婦”害者和害者屬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賠償2億韓元。

在2021年4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日本作為主權國家適用國家主權豁免為由駁回了訴訟。然而,在2021年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另一起“安婦”害者向日本政府索賠案做出了不同的判決,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賠償1億韓元。因此,李容洙等原告向首爾高等法院提起了上訴。韓國法院裁定日本政府應支付“安婦”害者賠償金,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據裁決,日本政府應向16名原告每人支付2億韓元的賠償金,其中包括“安婦”害者和屬。

據日本《東京新聞》報道,日本外務省對這一裁決結果表示“憾,無法接”,并召見韓國駐日本大使表示抗議。然而,12月9日的最新消息顯示,日本不再就該案二審判決提出上訴,意味著他們不再反對支付賠償金。

據韓國方數據顯示,日本在民統治朝鮮半島期間有8萬至16萬名朝鮮半島淪為日軍“安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