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購買電汽車已有一年多的時間,然而車商贈送的充電樁至今在家閑置,因為手續問題一直沒能在小區安裝,只能在外面解決充電問題。盡管新能源車市場前景看好,但無法實現“充電自由”為許多車主的煩心事。與此同時,隨著充電樁的增加,安全患也日益突出。最近,江蘇蘇州法院審理了一批充電樁糾紛案件,法院的判決打破了新能源車輛進小區的“最后一公里”難題。

業主許某在搬進蘇州某小區的新居時,以11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地下車位。兩年后,購買了一輛電汽車,想要在自己的車位上安裝充電樁,但需要小區業公司的同意。然而,業公司的態度堅決拒絕了的申請。在庭審中,業公司稱目前小區沒有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業主,也沒有人安裝過充電樁。業公司稱,經業主大會決議,小區不允許地下停車庫安裝電汽車充電樁,需要遵循全業主的決定。法院認為,許某擁有地下車位使用權,有權在其車位安裝充電樁。最終,法院判決業公司協助許某在供電公司所需的同意建設意見書上蓋章。

另一位業主馬某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業公司表示地下車庫存在消防檢查不達標、電容量不足等問題,無法給予配合。然而,法院認為業主有權安裝充電樁,業公司應當予以協助、配合提供便利。法院最終判決業公司向馬某出同意其停車位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證明。

隨著小區車位安裝的充電樁越來越多,安全患也日益突出。最近,一名8歲的小孩在小區玩耍時不慎跌通風井傷,造九級殘疾。小洪家以業公司未盡到安全防范、定期維修以及應急管理的義務致其損傷為由,起訴索賠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近50萬元。法院最終判決業公司賠償35萬元,認為業公司未能及時對小區設施設備的損害進行維修維護,存在較大過錯。

因此,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相關的充電樁安裝問題和安全管理也需要引起重視,各方應當加強合作,共同解決充電樁安裝及安全管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