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近期發生的育館坍塌事故再次引起人們對安全問題的關注。這次事故導致3人死亡,1人傷,而且所有的傷亡者都是初中生,令人十分揪心。據央視新聞報道,事故發生后,救援工作一直持續到11月7日凌晨0時35分才完。這已經是黑龍江省三個多月來發生的第二起育館坍塌事故,前一起事故導致11人死亡。

對于這連續發生的育館坍塌事故,人們開始思考是天災還是人禍。雖然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但很多人猜測可能與近期的大雪有關。作為一個常年會有暴雪的東北地區,一個育館的屋頂竟然無法承一場大雪,這是一個常識的問題,無需多言。據報道,事故發生的育館是由廂房改建而來的,是一個二層結構。如果屬實的話,那麼這種改建是否符合規范?畢竟,育場館作為大規模公眾活的場所,對安全要求本來就很高。而這次事故發生的場館還是二層結構,應該更需要滿足更高的安全標準。那麼,廂房改建為育館的時候,是否符合建筑安全規范?它是如何通過改建驗收的?

據新京報報道,上一次齊齊哈爾育館坍塌事故發生后,黑龍江省明確要求對所有學校和公益育場的建筑安全進行排查。那麼之前的全省安全大排查到底發現了什麼問題?這些問題都令人深思。預防于未然,理于未,這就是安全患排查的目的。公共安全不能有僥幸心理和大意,應該將潛在的安全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安全問題無懈可擊。大排查不能僅僅是一個過場,不能只發現表面問題。因此,排查工作應該盯問題,盯重點場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責任。必須建立起完善的排查責任鏈條,確保排查工作不僅止于自查自糾。此次育館坍塌事故再次提醒我們這一點。我們不能每次都以生命作為教訓來修補破綻。關鍵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