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容:專家和律師認為,未立囑可能導致后續財產繼承紛爭不斷,尋求司法機關幫助解決無囑繼承案件也是困難重重。因此,建議提前有效立囑,妥善安排財產分配以防止糾紛的發生。

近期,一起無囑繼承案件引發了網友的熱議。一位子在臨危之際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一則信息,表示財產將由兒繼承。然而,其他繼承人認為無法證實的真實意思,因此這份囑被認定為無效。法院認為,這種方式不符合任何一種囑形式的法律規定,因此按照法定繼承理。這個案例引發了人們對立囑和法定繼承對財產繼承的影響以及如何妥善安排后事的討論。

律師介紹了一個案例,一位老人去世時沒有留下囑,他有四個兒子和四個兒,其中有兩個兒子和一子一健在。老人名下的三間祖屋一直沒有明確歸屬。多年后,兩個兄弟訴至法院,瞞了其他繼承人的存在,請求法院對三間祖屋進行分割。法院判決兩個兄弟和侄子各分得一間祖屋,而其他四個姐妹被了。多年后,三間祖屋面臨拆遷,四個姐妹才發現兩個兄弟早已背著們分割了祖屋,于是向法院申請再審,最終通過檢察機關的介得到了解決。

近年來,無囑導致的繼承糾紛案件在繼承糾紛案件總數中占比較高。例如,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法院曾理了143起繼承糾紛案件,其中14件是囑繼承糾紛案件,而91件是無囑繼承糾紛案件。也就是說,超過六的繼承糾紛案件是由于未立囑導致的。

與法定繼承相比,囑繼承有很多好。通過囑,人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財產,可以選擇將財產給法定繼承人中的任何一個,也可以選擇多給或給某個繼承人,甚至可以選擇將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此外,囑還可以明確產的范圍,避免繼承人無法找到所有產導致財產失的況。囑還便于確定繼承人的范圍,特別是對于非婚生子的繼承權而言,囑可以有效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然而,無囑繼承糾紛在司法實踐中面臨著困境。申請檢察機關抗訴或支持起訴的無囑繼承案件通常非常復雜、難辦,耗時耗力。因此,專家和律師建議盡早立好囑,妥善理和分配財產,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據民法典規定,囑可以采取六種形式,包括自書囑、代書囑、打印囑、錄音錄像囑、口頭囑和公證囑。人們應該據自己的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囑形式,并妥善安排財產分配,以確保個人意愿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