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旨在妥善審理彩禮糾紛案件,更好地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這一征求意見稿提出,審理彩禮糾紛案件時,法院可以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的民間習俗、給付目的、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價值大小、給付人及接收人等因素,來確定彩禮的范圍。

據征求意見稿,如果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法院應該據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的實際使用況、嫁妝的況、是否有孕育子以及雙方是否存在過錯等事實,結合當地習俗,來確定是否應該返還彩禮以及的返還比例。

為了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更好地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最高法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政務網、中國法院網、人民法院報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本次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26日。這一舉措旨在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合理的彩禮糾紛案件審理制度,以確保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