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發布的新標準,飲酒駕駛的中乙醇含量檢驗標準為0.20mg/mL,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則被認定為醉駕。新標準的線范圍為0.1mg/mL~3mg/mL。

與舊國標相比,新標準將和尿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兩種,分別是氣相譜法和電化學傳法。舊國標只規定了氣相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而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此外,新標準還將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這一調整是基于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質和代謝特點。

新標準的實施將為機車駕駛人含量檢測提供技依據。同時,該國家標準還可適用于其他場景,如五種醇類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將面臨不同的罰。飲酒駕車者將被以暫扣六個月機車駕駛證,并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而醉酒駕車者則將被吊銷機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車發生重大通事故,構犯罪的,將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車駕駛證。

總而言之,新的酒駕檢驗標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實施,引了新的檢測方法和換算系數,為含量檢測提供了更準確的技依據,同時對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者也將有相應的罰。